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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09:00 浏览

1、谈判条件      

本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采购人为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JGJSX-ZCFW-210518

2.2项目名称: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太原市清徐县亚鑫焦化集团西侧

2.4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26725.67m2,约合40.09亩地,分两期建设,一期土建部分为3m3/d规模一次性建设,一期设备安装1.5m3/d

2.5采购范围:本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施工监理的全部工作。

2.6监理周期: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投资总额:1.0亿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未列入全国建筑市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获取时间:202156日至20215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920室)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件(4)总监相关证件(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6)本公告第三条所需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59930分;

5.2递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墙路御花园假日广场B919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xindian.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假日广场B920

联 系 人:王志忠、陈翠萍、赵琴

    话:0351-2563882

电子邮件:zjsxfgs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