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编制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44万吨/年炭化室高度7.0米顶装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投资概算及专篇;
(2)按照园区承载理念,优化整合本项目与山西焦化现有装置公用工程,实现优势互补;
(3)外管设计;
(4)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统一规定;
(5)本项目详勘布点图设计;
(6)配合业主报审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
2.招标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可研部分涉及的主要包括:
本项目由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组成。其中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备煤、炼焦、干熄焦(备用湿熄焦)、烟道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利用、地面除尘站、筛储焦、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制酸、硫铵、洗脱苯、综合罐区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制冷站、空压站、开式循环水、新鲜水消防水、事故水池、煤气放散、供配电、机柜室、中心控制室、中央化验楼、生化处理、机修、材料库、必要的办公场所等。
(2 )园区公用工程整合优化:
本项目与山西焦化现有系统的火车卸煤及相关系统优化整合,山西焦化现有360万吨焦炭输焦系统、焦仓与本项目统一建设、优化整合,煤气、蒸汽、脱盐水、氮气、新鲜水、污水处理系统、雨排水等管网系统的优化整合。
(3)外管设计
进入本项目界区的新鲜水、除盐水等管线设计,送出本项目界区的焦油、粗苯、硫酸等管线设计,公用工程优化整合需要与山西焦化连接的管线设计。(管线均从本项目界区交接点至山西焦化接点)
(4)特别说明:
本项目涉及与山西焦化现有装置的整合优化,在初步设计专篇项目实施计划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案:使用山西焦化现有设施说明、对山西焦化现有装置的技术改造方案、需要连接管网的碰头方案及建设施工过程中隔离方案等。
本项目要统筹考虑山西焦化1#、2#焦炉升级改造总图规划。与招标人一起论证煤气处理的统筹规划方案。
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方案调整,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设计需要统一考虑。
协助招标人开展技术方案比选确定,技术方案调整按新确定技术方案设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行到招标人现场进行实地踏勘。
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品,具体设计进度须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一项1套7.0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单套规模100万吨/年及以上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6.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初步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承担过1套7.0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单套规模100万吨/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或EPC项目设计经理。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承担过1套7.0米及以上顶装焦炉、单套规模100万吨/年及以上的初步设计及工程设计。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标书售价如下(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广场支行
账 号:9902000127044790
行 号:305161009135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办理山西CA进行网上投标。
主体库资料核验电话:0351-7731313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7731318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9:00-12:00,13: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