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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山西省·太原市·市辖区][公开招标][其他项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保主体入围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20:11 浏览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保主体入围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保主体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打赢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环政法〔201818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环法规〔2019184号)文件要求,在全省域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依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定5个承保主体。

2.2 招标内容:

选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保主体(5家),为生态环境部门公示的企业投保试点名录中的投保企业提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赔偿计算方法、赔偿限额、理赔时效、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以及是否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提供其他服务内容,如对特殊案件的赔付能力、简易定责和便捷理赔服务、环境评估、隐患排查和数据统计工作等。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内。

2.5 通过招标确定承保主体数量:5家。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且具备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须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2018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3.4近一年内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1月至201912月)在全国范围内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办经验。(以共保体参与投标的承保主体,主承保人须在近三年内(20171月至201912月)在全国范围内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办经验,开办经验以提供的保单及收款凭证为准。)

3.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

3.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3.8投标人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 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招标接受共保体投标。

注:以共保体参与投标的承保主体,(1)须提交共保体成员共同认可签署的共保协议;(2)共保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个,共保体须明确一名成员担任此共保体主承保人,并在服务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主承保人对共保体的承保、理赔和服务等各项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并代表共保体就相关事宜行使共保体权力;(3) 投标人若为共保体,共保体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此项目下每张保单的份额比例固定不变或动态调整两种形式之一,并在共保协议中明确(选择动态调整形式的,该共保体可将不低于90%的份额分配固定不变,剩余份额用于内部激励,且任一从共方增加份额后仍不能超过主承保人的份额);(4) 如服务期限内,主承保人担任发生变化或共保体成员份额上浮超过10%,视为违反招标要求,将取消该共保体入围资格;(5)共保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上述3.1项、3.2项、3.3项、3.4项、3.6项、3.7项、3.8项、3.9项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415900分至20204211600分。

4.2获取方法:通过山西新点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在线获取。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售后不退。

接收招标文件费的账户信息如下: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48501010010153706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580900分。

5.2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http://www.sxxindian.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届时。

5.3递交地址:山西新点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5809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15900分至20204211600分内,在山西新点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上传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清晰可见)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经办人身份证;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近三年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办经验(保单及收款凭证),若投标人为共保体,由主承保人提供;

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 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书;

8)以共保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共保体协议书及本款第(1)、(2)、(4)、(6)、(7)项要求的资料;

9)招标文件缴费凭证。

注:上传时须将所有资料以Word或压缩包或PDF文档格式统一加盖电子公章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通过情况。

   7.3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持有已与平台绑定完成的山西CA进行网上投标,地点: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xindian.com)。因未及时办理山西CA和未与平台完成CA绑定而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行承担(山西CA办理地址:山西省政务大厅B283窗口,咨询电话:0351-7731318 , 4006530200网址: 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投标人办理完成山西CA后,在新点平台进行注册自主绑定CA,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

    编:030024

联 系 人:李茹

联系电话:0351-637102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2号楼2单元3202

    编:030006

联 系 人:刘松林  张丽敏  焦阳   李锶琦

    话:15333680465     

电子件:sxbkzb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