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春风小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JGJSX-ZCHW-23086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婺城区春风小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568002】已由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6-330702-04-01-75336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原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7712.65㎡,总建筑面积为196706.59㎡,需采购电梯60部,其中住宅电梯58部,菜市场1部,幼儿园1部。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包含但不仅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仓储、运输、装卸、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安装、装修等,对施工现场已完工程的防护、吊装、安装、脚手架、施工用水用电、调试、检测检验、委托检监、成品保护、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电梯出厂前买方2人到工厂监督检验费及向买方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配合总包的必要工作以及其它一切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不可预见和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交 货 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货物进场后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并移交建设单位。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图纸要求,确保通过当地特检所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得到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如为国外企业还需提供有中文译本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国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明;
2.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可靠性、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须提供所投电梯整体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且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须提供所投电梯整体型式试验报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本项目的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1)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2)近三年内,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被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或浙江省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通报批评的,或行政处罚的(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投标品牌或项目负责人)未在浙江省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
9.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5日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2.获取方式:登陆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上午9:3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上午9:30。
2.开标方式: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线上开标,远程在线解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招标文件费后上传缴费凭证下载招标文件)
注:(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xxindian.com)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主体库资料核验电话:0351-7731313
平台客服电话:13027090985 / 0351-8063868(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CA咨询电话:0351-6655773
八、监督部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第五条执行: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建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72723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6号物产大厦15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903514995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