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设备为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共2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供方收到有效合同60个工作日内;
质量要求:质量性能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后18个月或设备投入使用后1年,整体寿命不小于6年,大修周期不小于2年。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制造、供货及安装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设备必须取得中国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配套设备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8:00)
7.3、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新点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位置签章,在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投标文件,平台不予受理;
7.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56-2189581。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在线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投标人递交弄虚作假的电子版资料;
(2)投标人在线申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填报拟参加的投标项目,因误报、漏报招标项目而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