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建设工作范围内所属工程:
(1)开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环评水保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设计、施工及验收、项目质监等手续办理。环评水保验收、安全备案及验收、职业卫生、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综合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
(2)负责EPC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工程一切险,协助生产准备等相关工作。
(3)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各机位的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参考初步设计交通工程施工标准、路径及道路尺寸);风机及吊装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土地复垦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按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报告书开展以上工作。
(4)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塔筒、叶片及其所有安装连接件等,35kV集电线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均由承包人负责,箱变及场区其他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提供风电机组与塔筒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并设置满足风机、塔筒供货需求的堆场等。
(5)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给排水工程等。
(6)11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设备及其附件、35kV母线、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AGC系统、AVC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OMS、OPS、备用电源、二次安防、安全网络监测装置(含山西省电力公司要求的、必须装设的探针软件)、一次调频、火灾报警系统、视屏监控、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定值计算、计量验收,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7)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工程。起于风电场升压站出线构架,迄于系统坪北220kV变电站110kV侧出线间隔(包括间隔扩建设备采购和施工);除送出线路核准外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金具组装、导线架设、通讯光缆架设、接地施工、一次和二次设备采购安装、一次和二次电缆采购敷设安装、光缆采购敷设、防火封堵、土建施工等。所有机电设备及材料的卸车、开箱检查验收、入库、保管、二次运输到现场、安装、防腐处理、涂漆、调试、试验、试运行直至移交给发包人前的全部工作。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设备的预埋件、埋管均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新建站导地线接入站内,光缆接入光缆架并融接至光端机,保证光纤融通,完成送出线路及对侧所有设备的试验,施工完成后通过验收并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变电站联调、带电、送电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与电力部门、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及手续办理(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高速跨越等)、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林业(临时和永久)、环评、水保、路径协议、施工永久及临时占地、施工后场地恢复、保修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本工程相关材料的保管、运输、安装、维护等工作。
(8)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试验和并网试验与等保测评监控系统安全等级评定、调试、质监验收、生产验收、并网验收、整体启动、240h考核、联合试运转、移交生产、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档案验收、工程结算、配合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等。
(9)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质量监督、工程备案、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10)施工范围内的交通、临时道路(临汾及沁水北坛林场的部分道路)、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的联系、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以及通讯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铁路、高速公路、公路等。
(11)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包含风电机组调试用发电机、材料及耗材等)。
(12)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吊装平台、电缆敷设、接地、施工道路、集电线路施工及清障等。
(13)取得应急管理部消防验收证明。
(14)本工程按照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通过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考核后移交招标人。
(15)施工供电工程(取得10kV 315KVA备用电源,满足运行期备用电源运行要求),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注:使用地下水要取得取水证)。
(16)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并通过验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计专业(风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2、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以电汇形式缴纳并在电子平台上传缴费凭证,由招标代理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城银行文昌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168000126
账 号:111301201020524416
招标文件费审核电话:15713560210
以上账户仅限缴纳招标文件费,不得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此账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投标单位须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并办理山西CA进行网上投标。
主体库资料核验电话:4006530200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530200
平台客服电话:0351-8063868(工作时间9:00-12:00,13:30-6:00)
4、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新点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位置签章,在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投标文件,平台不予受理。
5、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56-2189581